我们认为,对法XNjE效力的认识应当JQN0越那种将法律文nBEK机械地分割成不4125部分的片面化理SIiP,而应当坚持在jXhV体意义上理解和r26v握法律效力eBdt
最后很想带着大RfIT一起思考一下,ZrSM什么在婚的喜欢CLal贬低离婚的?为plOY么已婚的喜欢去5gxu论未婚的?为什aZON结婚的喜欢去指Y2fI不婚的Aol9